1、結算價款
1.1本次詢價為綜合單價,采用價稅分離原則,單價由不含稅單價和稅金組成。增值稅稅率隨國家政策調整相應調整,不含稅單價執(zhí)行本次詢價約定。
1.2不管本次詢價采用何種價格形式,不含稅單價均指報價人將滿足詢價文件約定的合格物資安全運輸至本工程施工現(xiàn)場詢價人指定位置的交貨價,并包含售后服務及維保等報價人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費用。其中交貨地卸貨由報價人負責并承擔責任,交貨地的卸貨費用由報價人承擔。
1.3本次詢價采用固定單價的價格形式簽訂合同。即在整個合同履行期間,市場價格風險及國家政策調整風險系數(shù)等均計入合同單價,除雙方一致同意調整外,不含稅單價不因任何原因予以調整。
2、貨款結算
2.1按月結算,雙方以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為一個結算周期,在每個結算周期屆滿后3日內按照送貨單、過磅單、驗收單等核對合格物資數(shù)量并辦理結算。
2.2結算單必須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經報價人蓋章后生效。報價人辦理結算人員必須經書面授權委托,并將書面授權委托手續(xù)原件提交詢價人。
3、支付
3.1詢價人按照以下節(jié)點向報價人支付本詢價文件項下的款項:
本詢價文件無預付款。
月度結算款:在詢價人收到增值稅發(fā)票經驗票有效后的90日內,詢價人應向報價人支付當期結算貨款總額的80%。
最終結算:報價人全部供貨完畢、物資驗收合格且無質量或其他等瑕疵或爭議,詢價人和報價人雙方于1個月內辦理最終結算,最終結算后且項目交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詢價人支付至結算價款的 97 %。
3.2質保金為結算金額的3%,本次詢價約定的質保期滿后,經報價人書面申請,扣除質保扣款(若有)后余款詢價人于3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報價人所提交的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其應支付的違約金,詢價人有權從應支付報價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
3.3詢價人以混合支付(現(xiàn)金電匯/網銀、票據(jù)、保理等金融產品的組合)形式向報價人支付本詢價文件項下的款項。
3.4若采取非現(xiàn)金形式支付的,金融票據(jù)的貼息和相關費用由報價人承擔。
3.5詢價人支付形式不符合詢價文件約定的,報價人有權拒絕。但報價人接受票據(jù)或金融產品的,視為雙方達成一致變更了支付形式,報價人無權要求詢價人補償貼息等費用。
3.6報價人應在詢價人支付每筆款項前,向詢價人提供符合本詢價文件約定的等額有效發(fā)票。報價人提供符合本詢價約定的等額有效發(fā)票,是詢價人支付報價人本詢價項下每筆款項的前提條件之一。報價人未先提供對應的發(fā)票或提供的發(fā)票不符合本詢價約定的,視為付款條件不成就,詢價人無付款義務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