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Ⅱ類:下水(上排)重量大于3000 t~5000t, 或船長大于120 m~150 m的船舶; c) Ⅲ類:下水(上排)重量大于1000 t~3000t, 或船長大于90 m~120m 的船舶; d) IV類:下水(上排)重量為1000t 及以下,或船長為90m 及以下的船舶。
5.1.4 I 類和Ⅱ類船舶上排、下水的坡道應由專門設計的鋼筋混凝土建成,左右高度差不應超過20 mm; Ⅲ類船舶上排、下水的坡道應是水泥混凝土路面,左右高度差不應超過50 mm;IV類船舶上排、下水的
5.1.6 下水坡道由包括船臺部分在內(nèi)的主坡道以及延伸進入水中的副坡道組成。主坡道坡度應能使船 舶在解脫牽引后自動下滑,副坡道的坡度與長度根據(jù)船舶類別、船舶下水時的水位高度、氣囊直徑等因 素確定,并滿足船舶氣囊下水安全要求。
k——系數(shù),對于鋼質(zhì)船,k=1; 對于木質(zhì)船、鋁質(zhì)船、玻璃纖維增強塑料船,k=0.8; D——滾動氣囊囊體公稱直徑的數(shù)值,單位為米(m)。
5.3.2 船舶上排、下水用絞車及鋼絲繩的受力情況見圖1,上排移船時系船鋼絲繩承受的最大拉力按 公式(4)計算,下水移船時系船鋼絲繩承受的最大拉力按公式(5)計算,絞車鋼絲繩牽引力按公式(6) 校核。
7.2.2 I類船舶應對所有氣囊在下水全過程中的內(nèi)壓變化進行測算,計算其中出現(xiàn)最大內(nèi)壓的位置與 壓力最大值,提供可行性報告,編制下水安全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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